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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控烟令  难禁“老烟民”
2019-08-07 07:13:32   
2019-08-07 07:13:32    来源:宁夏日报

  目前,我国有20个城市制定或修改了地方控烟法规,这些城市也被称作“无烟城市”。

  2009年6月1日,《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这也是全国第一家省会城市对控烟工作的立法。条例规定,银川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10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同时要求在公园、广场人群密集区域和举行集会、重大活动时禁止吸烟。

  2016年,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起草了《银川市控制吸烟工作的通告》,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起,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2018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公民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

  银川市控烟政策和立法先行先试,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8年银川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有关数据显示:银川市居民吸烟率为19.22%,其中每天吸烟的比例为12%,偶尔吸烟比例为5.11%,已戒烟的比例为2.11%,低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银川市健康教育所所长赵保民介绍。

  《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银川市积极开展控烟工作,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利用每年“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活动日,协同街道办、社区、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控烟宣传和劝导,对各类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发放“禁止吸烟”标识,并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在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仅2018年,就发放禁烟标识5000余份,涉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000余家。不少市民也加入到控烟队伍,在车站、医院、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自觉控烟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但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大环境下,仍有一些市民对公共场所控烟不了解、不理解、甚至不配合,被当场劝阻时,态度蛮横。

  根据《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对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予以警告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经劝阻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但是,处罚有一个前提条件:经劝阻无效的才能进行处罚。

  目前银川市的卫生监管队伍人员较少,而监管的各类公共场所4808户,直管的大中型公共场所273户。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监管范围大、数量多,现有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从执法层面难以有效落实。

  正是因为“劝阻多,处罚少”,让一些烟民不惧“控烟令”。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修订控烟条例势在必行。另外,银川市正在探索将公共场所控烟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借鉴在高铁内将吸烟纳入个人诚信档案的做法,探索试行将医疗机构、学校、机关会议室等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记者  陶 涛  杨之汀)

【编辑】:石卿
【责任编辑】: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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