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医生和病人本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就有可能剑拔弩张。医疗纠纷不仅让患者及家属痛苦,也让医疗机构头痛,双方孰是孰非,一言难断。2012年,我区成立了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独立于医患之外的第三方调解机构。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2019年6月30日,宁夏医调委在全区范围内受理医疗纠纷调解案件2532件,调解成功2153件,成功率达87.84%,总协议金额约1.12亿余元。
2018年10月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一步确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在处理医疗纠纷中,人民调解有哪些优势?对纠纷当事人双方有哪些益处?患者一旦遇到医疗纠纷,又该如何依法进行处理呢?
宁夏调赔结合模式:将医患纠纷止于萌芽
“8年来,随着宁夏医疗纠纷调赔结合模式的推广,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也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9月1日,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姚兴宝说。据不完全统计,我区医疗纠纷调解结案满意率达95%以上,“有纠纷就找医调委”已在患者当中形成共识。
调赔不是和稀泥
姚兴宝说,医疗纠纷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准确把握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分析谁错谁对、错在哪里、占比多少。
2013年11月,李女士因左眼不适在我区某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其患有与年龄相关性白内障,并为其做了局部麻醉眼部手术。2014年3月,李女士觉得左眼视力越来越差,经2次复诊,被诊断为新生血管性青光眼。
2017年7月,李女士在上海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眼失明。
本想手术治疗左眼,术后却发展成失明,这让李女士痛苦不堪。她曾咨询区内外多家医院,得到的答复都是无法给予有效治疗。
“我认为2013年的手术做坏了我的眼睛。”2018年,李女士找到医院要说法,要求院方赔偿20万元损失。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于是,李女士和医院均向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医调委副主任张丽娟依据医患双方提供的病历及相关材料,组织医学专家进行评鉴。专家组查阅李女士的病历,认真核实医方诊疗过程,给出了评鉴意见:医院承担次要至同等责任。
2018年12月,经宁夏医调委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给李女士8万元,医患双方对调赔结果均表示认可。
从医患双方提出调赔申请,到调赔终结,仅用了短短20天。
“相比较走诉讼途径最终容易形成医患间对立的局面,医调委调解容易促使医患间和解,通过沟通达成彼此谅解,能极大缓解了医患关系,有助医患和谐。”姚兴宝说。
目前,我区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赔体系,宁夏医调委每年平均受理的医疗调赔纠纷约400件,调赔结案满意率达95%以上。
据了解,2012年底宁夏医调委组建后,在全区范围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实行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分担的“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机制。宁夏医调委成员由涉及医学、法律、保险、司法鉴定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调解采取依法疏导、说服的方式,促使医患双方消除隔阂,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赔协议。医患双方在达成协议后,相关保险公司经纪会协助医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再根据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条款进行理赔。
高效调赔得民心
患者张某酒驾后与大货车相撞,在送医救治过程中,医生诊断其肠内一处破裂,进行手术缝合,术后张某回病房后出现休克死亡。张某早年离异,父母年迈体弱,其前妻向宁夏医调委提出调赔申请。
调解中,因双方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患者家属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该起医疗纠纷,宁夏医调委始终关注,并随时与法官保持沟通,跟进纠纷进展,参与协调。
“医调委调解用时最长6个月、最短1天,平均周期为30天,远低于同类案件1至3年的诉讼周期。”张某家属思虑再三,放弃了诉讼,再次选择了医调委调解纠纷。
在医调委专家的努力下,20天内医院和张某家属双方达成调赔协议,由医院向张某家属赔偿20万元。
“我若是走诉讼程序,一年半载官司也结不了。由医调委专家出面调解,促成了纠纷快速解决。”张某家属事后对医调委表示了感谢。
据了解,“调赔结合模式”的建立已经改变了我区多年形成的“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不良现象。医疗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经司法确认后可强制执行。调赔不成者,仍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法律诉讼等途径继续解决。(记者 李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