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孙龙(左)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以后要记得,不管到了哪里,需要维权,就到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中心,这里有援助律师会帮助你们。”今年6月,同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李玲在车站送别刘某等10名青海来宁务工人员时不忘叮嘱。
2009年至2014年期间,刘某等10名来自青海省的务工人员为同心县贺某某承包的位于新疆哈密市的建筑工程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每年年底由贺某某一次性支付刘某等10人工资。然而,贺某某5年间拖欠了刘某等人劳务工资22.06万元,也未给刘某等人出具工资欠条。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李玲帮助刘某等10人如愿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在基层工作22年,李玲每天接待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受援人均是弱势群体以及困难群众。
“当事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有的人甚至不识字,缺乏法律常识,我们只能不厌其烦地利用情理、道理、法理,告知他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自己的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李玲说。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围绕深化律师制度改革,采取一系列措施,带领全区律师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宁夏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53家,执业律师2770人,其中社会执业律师2410人、公职律师232人、公司律师34人、法律援助律师94人、党员律师959人。
“律师是司法队伍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律师应当是正义的化身,是公平的使者,而不是为了追求高收入。”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80后”律师孙龙说。
2017年底,孙龙在出差路上接到一个咨询电话:贺兰县王女士的公婆将儿子留给孙子看病的14万元据为己有,并要求王女士返还房屋,限期搬离。孙龙听闻王女士不幸遭遇后,当即决定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孙龙对案情进行走访调查,为王女士制定诉讼方案。经法院认定,王女士丈夫可分配遗产为11.1万元,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分配其中的20%,即2.22万元;孩子分配其中的40%,即4.44万元。
事后,王女士给孙龙送来律师费和一面写有“甘于奉献,为民之利益;敬业正直,为法之正义“字样的锦旗,律师费被孙龙婉言谢绝,仅留下了锦旗,因为对孙龙而言,这面锦旗比律师费更珍贵。“作为一名律师,我们都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这力量,就会汇集成中国法治进步、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落实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每一颗螺丝钉、每一粒种子。”孙龙说。
近年来,我区律师队伍不断持续发展壮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全面依法治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此,宁夏君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存仓深有感触:”今年上半年,所里成立了由党员律师任组长的顾问小组,带领全所律师担任4个乡镇58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已办理法律援助案103件,让村民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记者 马 忠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