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我看来,婚姻就好像一个炼丹炉:在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七味真火的作用下,在原生家庭所造就的个人特质的助力下,让爱情在家庭组织中迅速瓦解,现出原形。
“他老说我们‘三观不合’,大小事情一点就爆。”小易用双手捂住面庞,眼泪从手指缝间滑落:“可当初谈恋爱的时候不是这样,我们有那么多话题,他总说我俩很像,随便什么话题都能聊一宿。谁知道结婚之后矛盾这么多,总爱跟我争辩,还恶语相加……我不止一次想过放弃,但是又舍不得……”
小易的感受很真切。爱的魔力,是爱情中激情的部分;舍不得放弃,是爱情中忠诚的部分;她感觉发生了改变的,是爱情中亲密的部分和关爱的部分。爱情需要维护。爱情的4个构成成分,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其中最容易发生变化的,是激情。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婚后的第4年是离婚几率最高的时间段。因为相比婚前,夫妻间对伴侣的幻想、新奇,和对身体的唤醒,都在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减弱,也就是小易说的:“爱情的魔力消失了”。但这并不至于令人悲观,毕竟激情所激活的脑区,与爱慕和忠诚所激活的脑区并不相同。
绝大多数夫妻,在婚后会从由激情主导的浪漫之爱逐渐转变为相伴之爱。相伴之爱是亲密、关爱和忠诚的结合,是对伴侣舒心的、温情的、信任的爱,双方会逐步发展出平静而深厚的感情,甚至成为彼此的好朋友,彼此相伴相随,有共同的爱好活动,能够相互关注和一起欢笑。持久、满意的婚姻,包含了很多成分的相伴之爱,而夫妻成为好朋友,也更有助于维持激情。
相伴之爱比激情之爱更加稳定,也源于其能更好发挥家庭的功能,尤其是除经济功能、性的功能、生育功能、抚养与赡养功能以外的教育功能、情感交流功能,与休闲娱乐功能。多数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也源于上述家庭功能的缺失,尤其是最后3个。
整体来说,夫妻之间的心理冲突,多由以下因素引发:需求不满、价值观不一致、“自我”的远离、夫妻的性差异。这里的需求,包括生理的需求、经济的需求,但更多是指心理需求,尤其是夫妻间“爱与归属的需求”。可以说,婚姻的稳定性,就取决于需要的满足程度。夫妻间关于需求的矛盾,可能是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的承认,自尊心受损;可能是温存和体贴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因此感到情感疏离和心理寂寞;也可能是双方的兴趣爱好差别太大、孩子的教育或老人的赡养缺席等等,这些都会导致夫妻间的争吵和持续的冲突。而价值观念不一致,虽然根本是认知上的,比如对人生目标、幸福、成就的看法等核心观念上的分歧,但却常常表现在言语沟通中,尤其是双方都觉得自己是正确的而互不相让、互相指责,是导致夫妻间经常、激烈争吵的重要因子。而“自我”的远离,则是我们常讲的“心的距离”的疏远,比如当对方处于痛苦时不安慰、不帮助,使婚姻中促使双方心理健康的功能丧失。
究其原因,与本人的依恋模式有关。成人有4种依恋模式:安全型、痴迷型、恐惧型、疏离型。在亲密关系中,安全依恋类型的人对伴侣更加关注、更加忠诚;当伴侣紧张不安、需要支持时,痴迷型的人经常会提供更多帮助,但往往是为了得到赞许才这样做的;恐惧型和疏离型的人的行为更加消极,有时还会变得恼怒。好在,人的依恋模式虽然相对稳定,却也会随着个人经历而发生变化。
“所谓‘三观不合’,只是你们婚姻冲突中看似成立的部分,但却不是全部,甚至不是根源的部分。”我告诉小易,婚姻的功课,既是系统的、复杂的,又是个性化的,需要一直学习,反复实践。但有一点可以明确:保持忠诚和保持满足,是维持和提升亲密关系的最关键要素。(李静: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银川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