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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挡住了回家的脚步
2020-01-08 06:39:53   
2020-01-08 06:39:53    来源:宁夏日报

  春节将至,又到了阖家团圆的日子。

  可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一年甚至几年难见孩子一面,常回家看看成了“奢侈品”。子女回不了家,多半是因为忙,请不上假。但相关法规条例中,有探亲假、独生子女陪护假,以保障子女能常回家看看。虽有规定,但请假者寥寥。究竟是什么挡住了回家的脚步?

盼星星盼月亮 难盼我儿

  “经我姐姐同意,与三被告就赡养事宜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三被告也明确表示会尽赡养义务,所以牛某兰申请撤诉,望法庭准许。”这是记者在西吉县法院家事法庭采访时看到的一份撤诉申请。

  “子女长期不探视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但目前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例比较少,老人碍于面子,一般不会起诉儿女要求探望权。”西吉县法院家事法庭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便是老人起诉儿女,也都是在法庭上看见儿女心就软了,经过法院调解,很快就撤诉了。

  “连老人都不赡养,经常去探望老人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谈及法庭审理和调解的一些老人起诉儿女的案件,平罗县沙湖法庭庭长王学宗告诉记者,在审理不赡养老人的案件中,法庭曾遇到儿女把坐着轮椅的病瘫老人扔到法庭的情况,“我们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王学宗说。

  王学宗坦言,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我国在立法层面已经开始关注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也突出了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委托他人照料、护理或者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定期探望;未定期探望的,受委托的照料人或者养老机构应当督促其进行探望。“以后老人如果认为子女不‘经常’关照他们,可以到法院起诉。但老人更需要儿女的经常看望,亲情不是通过判决、强制执行就可以挽回的。子女应给予父母在物质供养之外更多的精神关怀,既是传统孝道的内涵要求,更是现代社会所认可的伦理共识与普世观念。”王学宗说。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现实生活中,许多老人由于子女工作忙很少“回家看看”而成了“空巢老人”。从法律制度上看,现阶段的法律虽然已经强调子女“常回家看看”,但是更多是倡导性的规定,缺少操作性,也让子女回家“有心无力”,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具体细化制度规范,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张涛)

走也难留也难 心乱如麻

  2019年12月30日,65岁的雷红刚刚办好入院手续,2020年元旦,注定要在医院里度过了。

  2个多月前,雷红被确诊为卵巢癌,须尽快手术。从得知病情到后续手术、化疗,一直是老伴儿陪同,女儿李伟娟只来过一次。“并不是孩子不孝,实在是请不上假。”雷红说,10月初,手术当天,她已经被推进手术室,女儿才匆匆赶到。李伟娟在大武口区一家宾馆任前台经理,工作繁忙。“孩子单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人请假,其他人的工作量就会增加,谁都不敢轻易请假。”雷红说:“手术后,女儿又陪了我两天,在医院她天天能接到十几个单位打来的电话,催着她回去处理事情。我看着不忍,让她快回去上班,我没事,还有老伴儿呢。”

  宁夏肿瘤医院内一科王晓娟大夫的手机里有6个病友微信群,每个群里都有百人左右,大家在群里咨询病情、预约下一次治疗时间。“每一个跳动的头像背后,都有一段陪护病人的艰难历程。”王大夫说,肿瘤病人在饮食上需要格外注意,有的病人家属能请上假,可以悉心照顾病人;有的病人因为少人照顾,常常一个人来化疗,过程难熬,连饭都不能准时吃上。

  杨阳在银川市某事业单位工作,2018年底,母亲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一度连身都翻不了,需要24小时陪护。杨阳每天下班赶到医院陪床,早晨再从医院直接去上班。“弟弟在北京,请不上假,我只有在母亲手术期间请了几天假,之后也没法请假了,只能医院单位两头跑。”杨阳说,最辛苦的时候,2周没有回过家。她晚上陪床,白天只能辛苦70岁的老父亲陪护。“父亲年纪也大了,眼睛老花,大夫让家属签字,他连名字都签不到格子里,让我怎么放心得下。”提起那段陪床经历,杨阳百感交集,从那时起,她突然意识到父母确实老了,身边不能少人陪伴。

  张斌是家中独子,又是单位中层干部。父亲骨折入院,之后回家休养,张斌来回奔忙,一月瘦了5斤。“换了几个看护,父亲都不满意,只能自己抽空来照顾。”张斌说:“在单位想着家里的事,在家里惦记单位的事,我是走也难留也难,心乱如麻。”(记者 秦磊)

有监督有指导 助你回家

  “工作太忙,单位上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法定节假日基本能保障,但是想请个探亲假却不容易。”在银川市某私营企业从事财务工作的马女士前不久想请探亲假,却被单位拒绝。2019年7月,人社部发布《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对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五类休假标准予以明确。记者了解到,5类假中最难请的就是探亲假和带薪年休假。

  马女士原籍四川,大学毕业后嫁到了银川。“每年回娘家都是利用春节等假期,探亲假根本请不上。”马女士说,因为自己不能常回家看看,已经退休的父母每年都会从四川来银川住上一段时间。她很担心,以后老人病了,她该如何陪护。“对于探亲假这类的假期,一些劳动者不愿意请假,担心请假后会影响工作岗位的变化,而用人单位也是装聋作哑。”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探亲假包括两种假期: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每年一次的30天假期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每年一次20天假期、已婚职工每4年一次20天假期。

  “近年来,我区还未有因劳动者请不上探亲假、带薪年休假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但是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主张未休年休假索要工资的仲裁申请不少。”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一方面政策需要修改完善,从依据上给予保障。《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发布较早,其中探亲假的适用范围只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现在多种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性质用人单位会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给劳动者请休探亲假。另一方面,和谐劳动关系倡导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企业给予职工生活、家庭、尽孝等方面关爱,反之会给企业文化、工作凝聚力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实现双赢。用人单位应当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在妥善安排人员和工作衔接的基础上保障职工休假权。该负责人提醒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不能保障休息休假权利时,可以先通过有关部门查处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做法,而不是等到离职后才去维权。劳动者还需具备一些法律知识,理性客观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他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休息休假制度日常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记者 李锦)

  探亲假陪护假 假假难休

  “探亲假4年休一次,我今年就可以请假回老家看望父母了。”1月4日,43岁的陈笠对记者说。

  陈笠是银川市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老家在江苏,父母都已80岁高龄,且体弱多病。陈笠说:“很惭愧,这些年来,因为工作忙,探望父母的时间少得可怜。”

  去年10月,陈笠的父亲患病住院一个月,他就动了几次请探亲假的念头,但因为之前已经请了10天的公休假,再请假,单位也不允许。

  按照相关规定,陈笠父母患病住院期间,他还有7天的子女陪护假,但在采访中,陈笠显然不太了解子女陪护假。

  随着社会的发展,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日益增多,“常回家看看”已经成为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奢望。

  2019年施行的《宁夏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了“常回家看看”条款及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的子女陪护假,陪护假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假期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和15天。

  和陈笠一样,很多职工对实施一年的子女陪护假知之甚少。记者采访中,一些知道探亲假及子女陪护假的职工均表示:“享受”不到这两个假期,或因工作忙难以“享受”。

  在解决家庭养老方面,2013年,石嘴山市惠农区庙台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当年,该乡与178名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及其子女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的首条就是“外出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常回家看看,经常性看望和问候单独居住的留守被赡养人,一般每年不少于12次。”

  这是我区将“常回家看看”写入合同的第一份法律范本,庙台乡乐土岭村村支书徐广林介绍:“村里留守老人多,现有20多位老人居住在‘幸福院’,并和子女签订了协议,前几年签此协议的比较多,大概有50多位老人。现在年轻人都很忙,离家远的子女回来看望老人有的还要请假,离家近的回家探望父母比较勤。其实老人们不图啥,就是想和子女见个面,聊聊天。”

  刘晟2015年经招考从惠农区考录到吴忠市红寺堡区成为一名公务员,虽然工作地点离家相距不到300公里,但他每年除春节回家和父母团圆外,其他时间看望父母的次数不多。刘晟说:“现在基层工作压力很大,每天都有干不完的工作,有时候周六周天都不休息,请一两天假都很难,更别提请探亲假了。”

  按照法律规定,探亲假、陪护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是,很多人还是有顾虑。在银川一国有资产公司上班的赵正刚工作有7年了,他表示自己一次探亲假都没休过,“平时经常和父母电话联系,现在工资、绩效、年终奖都和考勤挂钩,请20天的假,一个月绩效就没了,还影响年终奖。”

  银川市欧力装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晓妍介绍,公司虽然是私营企业,但会根据情况,分批安排员工休假,其中就包括探亲假和子女陪护假,但是真正休假的员工很少。

  记者采访了多家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多数人表示“探亲假”休得少,主要原因是单位事情多、工作压力大,请假会影响工资收入、晋升等。

  “‘常回家看看’是子女们出自真情的自觉行为、发自内心的自愿行动,现在飞机高铁等交通发达,只要有心,想回家看看,时间总会挤出来的。”陈笠说。(记者 杨志挺)

  相关链接

  我国的探亲假制度始于1958年2月9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1981年3月

  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探亲假制度,明确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标准。根据规定,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2013年7月1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2019年1月1日

  当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并专门设立了子女陪护假。《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编辑】:张海燕
【责任编辑】:李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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