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0年,中消协确定消费维权年的主题:凝聚你我力量。
消费维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我们选取易受侵害的消费者权益类型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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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9项权利,分别是: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监督权。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选择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知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人格尊严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陶涛 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