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谢瑞的诗歌作品,我有特别的阅读感知。
首先,在诗语选择上、诗句构造上和诗行的整体布局上,谢瑞的创作思维是“反截句”的姿态,尽管他的有些诗比所谓“截句”还要短。这样一种语言理念,他的诗,必然是某种群体的或阶层经验的感知凝聚,而不是通常意义上个人化、私人化的词语游戏。就是说,诗的情绪传达一直是压倒技术技巧的。
比如《给一个人的信》。这首诗放大了看,几乎是近三十多年来个体的情感经历史。诗把意象的经营转向了对典型事物的聚焦。诗共6节,第一节以电影院为典型公共场所,银幕上的情节对应着银幕外的蹩脚模仿;第二节以村庄、麦田和小溪为大典型环境,小树林是两人幽会的场所,幽静而甜蜜,但小树林只生长“流氓和垃圾”,作为诗意象征的情感体验也只能因语境的错位而流产了;第三节,诗人打破城乡对峙的二元思维,试着接近城市脉搏的同时,另一参照主体却缺席了,“我们”没法和他们一样幸福,情感悲剧蛰伏在身边,时刻准备叫嚣;第四节,在刺耳的噪音中,个体的发声能否被另一个心灵个体听到或领悟,诗人持深深的怀疑态度;第五节镜头回到具体生活环境,“我”一个人的散步,充斥着无奈与自嘲;第六节,两人无可选择,只好交给漫长的时间,感受比“白天还长的黑夜”。
从密集而精致、空洞而嚎叫的词语修饰中,挤掉臆想的、梦呓的、虚拟的和虚情假意的个体内在性体验的水分。每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性而存在,但每个人的诗阅读却又不能不与社会性生活划清界限,在这一对尖锐而痛苦的悖论中,谢瑞通过拟群体意识的流动,给个体与社会搭了一座浮桥,我们因此而感知到了诗高于社会学、经济学的能量,因为他的诗呈现的是一个完整的意义生活流失的城市变迁史,人作为意义生活主体,该怎样抉择,也就清楚了。
《给那些黑暗中注视着我的眼睛》《与谁书》《与故乡书》等等,这一类诗所造成的话语革新功能,就是对油腔滑调的“灵感体”、苍白空洞的“幽默体”和插科打诨的“哲思体”、颠三倒四不知所云的“自度体”以及浑浑噩噩主张诗写诗人的“天才体”的总体颠覆。
其次,语言观决定一个诗人的价值取向,谢瑞的诗有明确而坚定的价值诉求,基本指向个体危机及其救赎机制。
《在路上Ⅰ》:“我的内心∕长满了处境卑微的草∕这不影响∕一些不分季节的欲望∕跟在失去方向的风后面∕瞎跑”。承接谢瑞前一种诗歌,在社会阶层分化中,不再是城与乡的对峙,而是“我们”与“他们”的对峙。掠过诗的诗语表层,能看到诗人所坚持的东西,对盲目个人主义者的深刻质疑。谢瑞的”广场”,是个体的我参照困惑的所在。因为没有广场这个公共空间,个体的我无论怎样纠结,都很难被确定为真正的困惑和真正的艰难。“他昏昏欲睡”的时候,是现实与他的梦距离最远的时候,谁懂他?无所指、无由所指的“远方”,何其欺骗,何其荒诞。读这样的诗,才让人神经收紧。
谢瑞的诗,只能放在当下社会分层中去读,他诗意的张力方可显现。这个张力,是他对几乎能看到的大多数流行诗歌价值的颠覆中,才一点点彰显出来的。这里面没有刻意的辞藻雕琢,没有诗歌技术主义所常有的浮皮潦草的毛病,亦没有“截句”所钟情的诗在写人的玄乎邪乎。他的诗所有的是对普遍性的忠实与专注,对汉语表意功能的流畅呈现和对当下社会分层中个体危机的反复研究。
这一切,得益于他对个体感知的艰难论证,确定的价值判断和内在于该价值判断的从容句式、常用诗语与不表达不足以平息的内心冲动,是他结构其诗歌的差不多全部用心之处。读他的诗,倘若你是他所期待的命运共同体,你体验到的是诗作为一种文化预期的酣畅与潇洒,吁求认同是他诗的终极诉诸;万不是疙里疙瘩曲里拐弯,然而到最后却是一头雾水的无病呻吟,或分道扬镳——当然,这些东西也被认为是当代诗歌“应该回到自我内在性”的一种审美本分。(牛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