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带手机进课堂分心”“未成年人文身维权难”等困扰家长的问题,即将有更加具体的管理依据。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区未成年人进一步筑牢“安全防护网”。11月26日,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SK认证讲师、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耿超解读了这一新规。
耿超介绍,新规直击校园管理痛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基础上,将实践中更多的智能手机也纳入管理范围,并进一步明确了确有需要时家长提供书面申请、未经允许擅自带入校园如何处理等。银川市某小学班主任李老师表示:“以往收缴手机、智能手表易引发矛盾,新规让家校管理有了共同遵循。”
与此同时,心理健康保护被提到新高度——新规要求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育部门需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建设区域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这与宁夏刚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四级标准体系形成呼应,目前全区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保护网络,2025年更投入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困境儿童心理关爱。
针对监护缺位问题,新规明确家长不得放任孩子夜不归宿,禁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性活动或危害身心健康的表演。耿超认为,这一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共同生活成年人的责任,明确严禁实施虐待、性侵害等行为。
针对社会场所监管,新规强调,旅馆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需“三查”:查身份证件、查监护人联系方式、查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发现未成年人单独入住无合理解释等四类情形立即报警。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等应当设适龄提示,标注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针对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文身、医美问题,新规提出明确禁令:文身店须设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标识,医疗美容机构未经家长同意服务未成年人,不仅罚款,医务人员还可能暂停执业。
此外,依托宁夏已建成的四级保护体系,明确乡镇(街道)须设未保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配专人专岗,建立困境儿童档案。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联动,提供心理、法律等服务。
耿超表示,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单位,新规明确造成严重后果追责,主管人员阻止报告将从重处罚。从家庭到社会,从校园到网络,一张全方位的保护网正逐步织密。(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