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六盘山路常态化巡查时,发现一辆拉运沙石料的四桥车未按规定遮盖篷布,物料沿途撒漏,污染路面。
发现隐患后,执法人员立即靠近涉事车辆,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司机停车后解释,因疏忽大意忘记遮盖篷布。考虑到当时风力较大,执法人员先提醒司机做好安全防护,随后协助其将篷布规范遮盖,及时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现场通过拍照、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将涉事车辆依法移交长城中路执法中队作进一步处理。长城中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告知涉事司机,依据《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分类运输,运输车辆未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未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或者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随即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法处罚的同时,执法人员向涉事司机进行法规宣讲与温馨提示:“作为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强化文明运输意识,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做到文明经营、规范运输,共同爱护城市生态环境。”(记者 刘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