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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督促烟草部门规范零售行业秩序
2023-10-27 11:19:56   
2023-10-27 11:19:56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彭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被告人王某某两次将盗窃来的6条“芙蓉王”香烟卖给辖区一烟草零售部门,获利1310元。

  检察院认为此类行为可能并非个例,向彭阳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辖区内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监督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人员有从非法渠道收购烟草专卖品或者跨区域烟草贩卖的行为。同时,按照烟草专卖相关法律,对该案已查明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理;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时,延伸检查面,围绕许可证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天价烟、样品烟销售,对辖区中小学周边的商户违规向未成年学生出售香烟的情况一并检查整顿;由烟草专卖局牵头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已经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向辖区经营烟草的经营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彭阳县烟草专卖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同时,联合检察院、县创城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局、交通局、教育体育局等单位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检查清理行动,严厉查处各类涉烟违法行为。(记者 马琳)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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