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干警热情接待了这位李姓农民工,了解纠纷具体情况。李大哥表示自己持有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给他打的一张欠条,可以作为自己被欠薪的证据。立案庭干警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告诉李大哥如果劳务报酬已经进行了结算,他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李大哥说自己是固原人,但在银川市已居住多年,有暂住证,并询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在金凤区法院起诉。立案庭干警回答了李大哥的疑问,并告知他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辖区法院,也就是金凤区法院起诉。为了帮助李大哥快速立案,拿回自己的“血汗钱”,立案庭干警指引他来到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驻金凤区法院法律援助站,援助站工作人员帮李大哥书写了一份起诉状。李大哥非常高兴,向法院干警表达了感谢:“多亏你们耐心解释和帮助,这下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工钱了。”
王先生因一件不当得利纠纷来到金凤区法院想要立案,但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地址,被起诉人的住所地不在银川市金凤区。王先生表示自己向对方转账的行为是在金凤区某银行进行的,立案庭干警告知了王先生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其解释,不当得利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随后,在干警的指导下,王先生准备好诉讼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通讯员 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