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收到工资了!要不是你们提醒我申请财产保全,我的工资还不知要等多久呢。”近日,当事人张某对彭阳县法院法官感激地说。
近年来,彭阳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努力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督促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调处,实现缩小立案“进口”、拓宽解纷“出口”,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提前告知让当事人走“快车道”
张某因劳务费迟迟没有着落而起诉至彭阳县法院,在窗口立案时,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解释什么是财产保全。起初,张某以为财产保全只是“走走流程”,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提交了保全申请,然而仅仅过去5天,他便收到对方支付的11500元劳务费。
彭阳县法院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和执行风险,加大财产保全告知和引导力度,在诉前、诉中、执行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制作财产保全申请书等文书样式以供参考,在立案大厅摆放财产保全宣传展板,LED大屏全天候滚动播放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宣传视频,提升当事人财产保全意识和知晓率。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当事人扫码即可网上办理保全。
诉前“保全+调解”双管齐下
吴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李某起诉至彭阳县法院。该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吴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达了还款意愿,但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该案借款金额为24万元,标的额较大,根据诉前保全对吴某资金情况的掌握,吴某一次性履行确有困难。为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吴某现场向李某支付10万元,剩余14万元于一年内履行完毕。
彭阳县法院利用案件采取保全措施后最易于调解的黄金时间,积极探索诉前“保全+调解”模式,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实现保全与调解双管齐下、无缝衔接,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强制手段倒逼当事人现身
“请问是法院吗,我的账户怎么被冻结了?我这个项目急需资金周转啊!”近日,因银行和网络资金账户被依法冻结,失联许久的马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解冻账户。
“你借杨某的11万元已经逾期一年多了,但你的账户里却有20多万元,难道杨某就不需要周转吗?如果你能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履行义务,法院自然会为你解冻账户。”承办法官向马某详细说明财产保全制度和拒不履行的后果。
迫于财产保全措施的强制力,通话后不久,马某便将11万元借款一次性支付给杨某,其账户也在第一时间解除冻结。
在合理利用保全制度优势、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同时,彭阳县法院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规范保全工作流程,通过强化保全工作的立审执衔接,明确规范各部门在保全工作中的职能,防止环节脱钩、管理失控,不断提高财产保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彭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公正与效率’本质要求,持续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彭阳县法院院长孙有平说。(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陈兆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