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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批量化解物业纠纷
2024-05-16 14:14:10   
2024-05-16 14:14:10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彭阳县法院在受理的1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选取1件典型案件作出示范判决,将其余10件类案按照示范判决标准一次性调解结案。

  因小区多名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某物业公司陆续向彭阳县法院提起系列物业纠纷诉讼。“虽然案件标的不大,但涉及业主较多,简单地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其实大多数业主也是不满物业服务才拒交物业费的。”案件受理后,法官、调解员、书记员围坐在一起共同梳理案情,寻找突破口,最终决定采用“示范判决+类案调解”的模式妥善化解该批纠纷。

  承办法官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案件,高效审理形成可参考的典型案例,为后续案件处理“打样”。案件判决生效后,调解员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小区业主,并着手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拿着生效的“示范性判决”文书,从法、理、情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告知业主出现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拒交物业费只会激化矛盾;建议物业公司重视业主需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物业公司当即表示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给业主提供一个美好舒适的居住环境。业主们也对“示范性判决”的内容表示认可,一致同意按照判决认定的缴纳标准补齐物业费,并当场履行完毕。

  彭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具文说:“今年以来,彭阳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52件,调解成功47件,当场履行45件。在系列案件中引入‘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不仅能够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达到了节约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司法权威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马小娟)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邹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