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白杨(左)耐心地做租户王某的工作。
“感谢法官的不懈努力,此次腾房行动不仅体现了司法力度,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更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6月26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出动40余名干警,对一起执行案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当两家久拖不搬的租户在限期搬离的承诺书上签字后,现场见证执行过程的申请执行人武某感激地说。
2022年8月15日,因被长期拖欠房租产生合同租赁纠纷,宁夏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宁夏某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宁夏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与被告宁夏某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由对方返还此前租赁的科研服务楼,支付相关租金并承担相应赔偿后果。后兴庆区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等费用。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不仅拒绝返还房屋,也未支付房屋租金等费用。无奈,2023年10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经法院调查,2021年至2022年,被告宁夏某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在明知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不允许二次转租的情况下,仍将该服务楼中的多间商铺转租给8家商户,并从中收取租金。
考虑到上述租户均受到张某的蒙蔽,为尽最大可能减少租户们的经济损失,去年年底以来,该院执行法官白杨等人先后3次上门做相关租户的工作,希望租户们能够主动搬离,更换新的营业场所,或是与原告方签订新的租赁协议,从而继续经营。然而,租户们却均以合同在身为由拒绝搬离。今年1月、2月,该院执行人员先后2次在该服务楼正门处张贴限期强制迁出房屋公告,除2家租户主动搬离外,其余6家租户仍拒绝搬离。
6月26日9时,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法警迅速拉起警戒线,清退无关人员。执行法官再次找相关商户经营者继续做工作。同时,执行干警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联系货运车辆,让被执行人搬出的物品能够得到及时转运。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执行行动还邀请了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白法官,能不能再通融一下,我这超市经营了快2年,再找新的营业场所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作为经营者,你们在租赁房屋前,应该确定租赁房屋的真实信息,同时应当确定房屋的真正所有人。我能够理解你们的实际困难,但是我们之前来过多次,也和你交流过很多次了,生效的法律判决必须予以执行,希望你们能够配合。”在一楼的一家约300平方米的生活超市内,白杨耐心与经营者吴某沟通交流,释法明理。执行干警耐心地开展思想工作,终于让吴某转变了态度,消除了抵触情绪,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随后,吴某和另一家牛羊肉专营店经营者王某分别在限期搬离的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将在20天和30天之内搬离。同时,看到执行人员“动真格”了,其余4家商户也在当天上午陆续主动搬离。
兴庆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璐表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而强制腾房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树立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面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坚决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司法权威。(记者 刘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