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获悉,民法典实施以来,我区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含支持起诉)11463件,提出监督意见8200余件,以精准监督保障民法典正确实施,用法治温度点亮民生幸福。
全区检察机关从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小案”入手,共办理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391件。对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2404起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并通过公开听证、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值班律师接访等方式,促成和解息诉218件。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事虚假诉讼对诚信社会建设构成严重威胁,更对社会诚信体系造成冲击。全区检察机关聚焦民间借贷、社会保险领域等民事虚假诉讼高发领域,5年来依法纠正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04件。
我区各级检察机关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力度、提高民事执行监督精准度,着力破解“执行难”。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888件,案件逐渐由浅表化监督向深层次监督转变。同时,全区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困难群体起诉253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840件,并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帮助。
“宁夏检察机关将始终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扛牢法律监督职责使命,使民法典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熠熠生辉,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负责人说。(记者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