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武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保全措施,以保全促调解,圆满化解一起近9年的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追回货款。
2016年8月26日,原、被告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承包的某工地供应粉刷石膏粉,并约定了单价。2016年8月至11月,原告陆续向被告供货共计959吨,年底结算后,共产生货款35.46万元。被告委托第三方公司向原告支付3笔货款,共计28万元,剩余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灵武市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
“法官,被告欠我公司的货款快9年了,他明明有钱,就是不付款。”原告一边递交立案材料一边讲述案情,立案窗口干警敏锐地捕捉到“账户有钱”这个关键信息,随即告知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并详细讲解了申请财产保全所需要的材料。
原告将保全材料提交后,法官立即作出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
“法官,为啥冻结我的银行账户,我出去吃饭都付不了钱了,我又没有执行案件。”被告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微信、支付宝都不能付款,立刻慌了神,联系法院干警询问情况。
“我现在没有这么多钱,月底就付,请帮我尽快解冻吧。”得知原告因近9年前未支付的货款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后,被告表示会主动履行,但目前资金周转不开,无法立即支付,希望能够先解冻账户。
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尽快解决被告生活上的不便,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当月月底前支付货款,被告也按约定准时支付了货款。(通讯员 杨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