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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就能上名校?法官:谨防陷阱
2025-06-26 18:21:14   
2025-06-26 18:21:14    来源:宁夏新闻网

  为让女儿能上重点高中,曹某四处托人“疏通关系”,却误入骗局。6月23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起委托合同因为内容扰乱国家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最终,该院判决被告李某向曹某返还6万元。

  2023年7月,眼看女儿升学重点高中有困难,曹某四处打听托关系。经人介绍,曹某认识了有“内部渠道”的李某,便请李某帮忙为其女儿办理高中入学手续。李某收取曹某7.5万元作为酬劳,同时承诺如果事情没有办成,全额退还费用。

  直至开学在即,曹某才惊觉所谓“入学名额”纯属虚构,而其女儿因错过正常招录流程面临失学危机。随后,李某退还曹某1.5万元。这场因“爱子心切”误入的骗局,不仅让家庭遭受经济损失,更给孩子的未来蒙上阴影。曹某索要余款无望,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口头接受原告委托,利用自身关系为原告女儿办理入学手续,双方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原告向被告李某账户付款7.5万元,被告李某未证明其系通过正常程序为原告女儿办理入学录取手续,且所收取的费用并非一般受托事项的合理报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之间涉及请托办事行为的委托合同内容扰乱国家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向曹某返还6万元,对于曹某要求李某支付利息的请求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首席记者 王潇翊 通讯员 梁太和)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邹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