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受贿罪案件,天地奔牛公司以及宁夏工业学校部分教职工到场旁听,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至2021年10月,孔某某利用担任宁夏某学校总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项目验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7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共计现金26.4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引导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被告人孔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不仅是一场司法审判,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将“身边案”转化为教育素材,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以案为鉴,严守纪律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下一步,平罗县法院将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通过常态化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以司法之力推动廉洁社会建设。(通讯员 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