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5天,判决书上的数字就变成了9头看得见、摸得着的活牛,法官真的很‘牛’!”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执行现场感慨万分。这种以“活体牲畜抵偿债务”的执行方式,不仅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落地,更为被执行人留足了生产经营的“生路”,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2023年,王某在彭阳县某养殖公司工作期间,因机器故障致其摔倒受伤,后续治疗和生活保障成了难题。经彭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该养殖公司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赔偿共计11万元。然而,该公司履行了2万元后,便因经营压力停止支付。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够拿回这笔“救命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摸清被执行人的实际履约能力,执行法官进入该公司实地察看肉牛养殖情况,了解不同种类肉牛市场价格,同时听取该公司工作人员关于养殖成本、经营现状等情况的陈述。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然养殖规模较大,但投入也多,实际资金流动力量不足,加之近几年养殖成本上升的客观实际,若强行查封账户或拍卖资产,可能导致企业彻底停产,反而不利于后续执行。
为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执行法官决定跳出传统思维,提出以肉牛抵偿债务的方案,但双方起初均对此表示反对。执行法官没有轻言放弃,而是向该公司释明法律义务,明确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向王某耐心释法析理,分析当前被执行人确无现金支付能力的现实,以及评估、拍卖肉牛可能面临的周期长、费用高、价值折损等风险,引导其认识到“以牛抵债”是当前最快实现债权变现的可行途径,抵债后其可灵活处置肉牛以解燃眉之急。(通讯员 姚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