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检法动态
平罗法院让一纸诉状变为“真金白银”
2025-09-15 17:38:12   
2025-09-15 17:38:12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将一纸诉状从和解协议变为“真金白银”,为保障民生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被告刘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系夫妻关系。2013年,被告刘某某向案外人王某某借款50000元,给王某某出具借条一张。2013年7月,原告孙某某与被告刘某某、赵某某协商,由原告孙某某替被告刘某某偿还欠王某某借款50000元。同日,被告刘某某、赵某某将被告刘某某给王某某出具的借条中“王某某”修改为“孙某某”,被告刘某某、赵某某签字并按手印确认,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刘某甲、马某某在担保人处签字,为被告刘某某、赵某某向原告孙某某的借款提供一般保证担保。后被告刘某某、赵某某一直未返还借款。这场因替人还债的纠葛,让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赵某某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却未按时履行协议内容,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近日,申请执行人在某工厂偶然发现被执行人的踪迹,立即联系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亮明身份,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和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被执行人仍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法定的义务,执行干警遂将其带回法院。

  在法院内,执行干警一方面严肃批评被执行人不诚信履行协议的行为,一方面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劝说,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将剩余案款一次性交清。(通讯员 马凯)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邹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