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出台以来,彭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将“三个规定”融入执法办案各环节、队伍建设全过程,以刚性落实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该院将“三个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制定实施办法、记录报告细则等5项规章制度,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及律师不正当交往等行为,细化为可操作、可核查的认定标准,明确“谁填报、谁负责”“漏报瞒报必追责”的刚性要求。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开庭前向当事人、律师宣读“三个规定”相关要求,鼓励群众、律师对干警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对查实的违规案件,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办案干警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分层分类学习,让“三个规定”从“要我遵守”变为“我要遵守”,增强干警填报“三个规定”的自觉性。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宣传“三个规定”,提高社会大众和当事人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排除内外干扰,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今年截至目前,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信息较去年同期增长29.3%。(通讯员 杨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