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聚焦办案全流程关键环节,构建“计划先行、讲评赋能、常态监督”三维发力工作机制,全力打造覆盖案件受理、办理、审结的全流程、多层次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推动检察办案从“合格”向“优质”跨越。
今年年初,该院立足办案实际,打破“大水漫灌”式评查模式,以“精准化、差异化、实效化”为导向,制定2025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计划。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特点,细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评查标准,明确“优秀、合格、瑕疵、不合格”四级评定标尺;针对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案件,提前划定评查重点与时间节点,积极参与上级院专项评查,确保评查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步建立“评查人才库”,从各业务部门选拔9名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检察官组成评查专班,为全年评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开展“案件质量讲评会”,变“单向通报”为“双向互动”,避免评查结果被“束之高阁”。对已办结案件组织质量评查确定等次后召开讲评会,采用“案例剖析+问题反馈+经验分享”模式,通过展示文书原件、还原办案流程,让办案人员直观感受问题所在。同时,邀请评查优秀的检察官分享办案技巧,形成“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整改提升”的闭环。
构建“部门自查+案管评查”双线联动机制,实现案件质量监督无死角。压实办案部门“自查主体责任”,要求各业务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明确整改责任人与完成时限,案管部门定期对自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案管部门严格落实“每季度常规评查”制度,采用“随机抽取+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从各业务部门已办结案件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交叉评查,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等重点案件实现“件件评查”。评查过程中,评查专班采用“一人一案一表”方式记录问题,形成《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知书》及时反馈办案部门,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启动“二次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与评优评先、晋升职级直接挂钩。
彭阳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优化评查机制、强化数据赋能,让每一次评查都成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契机,以扎实的评查成效筑牢案件质量根基,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切实以司法公正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通讯员 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