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有价,亲情无价”。近日,盐池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两次庭审调解,妥善处理一起涉亲属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达成和解。
原告王某与被告高某系表兄弟关系。自2022年以来,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王某借款8万元,并约定了利息。然而,借款后高某未能按约足额还款,在王某多次催要下,仅偿还了部分利息和本金,剩余欠款一拖再拖。王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首次开庭期间,双方因涉及合伙经营生意往来账款及与案外人合伙做生意等多重复杂原因,就本案涉及款项是否为借款、款项交付细节、还款责任认定等存在较大分歧。法庭上双方情绪激烈,互不相让。高某认为案涉款项不是借款,是其与王某、案外人一起合伙做生意的投资款,后因经营不善生意失败,各方都有损失,自己不应当偿还王某款项。
为查明案件事实,首次庭审后,办案人员对款项来源、用途等详细信息进行了深入核查。第二次开庭审理时,法官一方面结合查证事实向双方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引导双方珍惜血缘亲情,互谅互让。
在事实证据和法官的情感疏导下,双方情绪逐渐平复。高某对未能按时还款表示歉意,主动提出分期还款方案;王某也体谅表弟的困境,自愿放弃部分主张。最终,二人握手言和,并对法院的公正审理和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通讯员 龚艺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