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多费周折帮我把钱追了回来。”7月31日17时25分,心神不安6天的王某终于收到了失而复得的12000元转账,一再感谢民警的帮助。
7月26日,惠农区公安分局红果子派出所民警接到红果子镇辖区居民王某报警求助,称其在银行网点ATM机办理转账业务时,因自己粗心大意将12000元转错账户,希望民警帮忙找回。
经了解,7月25日20时许,在惠农区红果子镇经营个体生意的王某到某银行ATM机从自己的公用账户中将12000元营业款转账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中 ,当王某正在操作时,突然来了一个电话,王某便边操作转账流程边接电话,因精力不集中,将收款人银行卡账户中的“2123”误输为“2321”,且没有核对收款人姓名就点击了确认键,待通话结束后,王某仔细检查手机短信,才发现手机只有转出款项短信而没有款项转入信息,王某这才意识到转账出了问题。
然而,此时银行已下班,王某等到次日才到银行查询,得知12000元已错转给他人,无助的王某急忙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红果子派出所民警一边安抚王某的情绪,一边协调银行为其解决问题。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查询到收款人同心县哈某的联系方式,民警立即电话联系当地警方和哈某本人,通过多方工作,哈某将该笔款项如数转给报警人王某。
民警提醒:利用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这类平台以及ATM机进行转账时,请务必认真核对账号、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操作,以免造成损失。(首席记者 王潇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