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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酒精已挥发 侥幸开车构成酒驾
2024-12-12 10:50:41   
2024-12-12 10:50:41    来源:宁夏法治报

  “梁师傅,你能看清酒精检测棒上面的数值吗?”“是45。”“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你体内酒精含量为4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5日21时许,青铜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铝厂长滩路路段开展集中夜查,执勤交警对驾驶人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棒爆闪并发出“对不起,您喝酒了”的语音提示。

  “我们四人就喝了一瓶白酒,我还睡了两个小时,酒精早就挥发掉了,怎么还能吹出酒精?”面对现场检测结果,驾驶人梁某疑惑地说。

  执勤交警告诉梁某,酒精在血液中的代谢时间取决于饮酒量和个体差异,作为驾驶人要始终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经查,当日17时许,梁某与三位客户在铝厂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开了一瓶白酒四人共饮。19时许,饭局散场,梁某到自己车上睡了两个小时后觉得意识比较清醒,想着酒精已经挥发了,便驾车准备去吴忠,当行驶到铝厂菜市场路段时,被设卡的执勤交警查获。

  目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对梁某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隔时酒驾是指驾驶人在饮酒后经过一段时间(通常是几个小时或隔夜)再次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表面上看似酒精已经代谢,但实际上仍可能达到酒驾标准,因此仍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且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这意味着,即使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和酒精代谢,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然在这个区间,则仍属于酒驾。如果检测结果为大于80毫克/100毫升,则行为人构成醉驾。(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秦少峰)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