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截至2023年年底,全区户籍人口达7033498人,其中城镇人口3363502人,乡村人口3669996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7.82%,比2022年增长0.3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3%,比2022年增长0.96%。
2023年,自治区公安厅持续深化开展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取消个别地区存在的租房落户需要居住证或居住半年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必须具备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限制条件,确保区内城镇落户全面实现“零门槛”。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将继续推行以经常居住地为依据的人口登记制度,进一步消除政策壁垒,破除落户门槛,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无障碍落户。同时,全力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强居住证办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受同等社会公共服务政策,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会管理,全面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推动我区城镇化进程。(记者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