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们被拖欠的工钱终于有了着落,我们拿着追回来的工钱过了个开心年。”2月10日,李贺(化名)告诉记者,追回盼望已久的工资,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1月10日,李贺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8909599990反映,贺兰县某餐厅老板拖欠他和其余6位员工工资,金额合计9万余元。经了解,李贺去年11月入职该餐厅,担任厨师工作,与老板约定应发月工资为9000元,每月10日前付清。然而,一个月后,该餐厅因经营不善倒闭转让,老板以“手头紧”为理由,拒绝支付李贺的工资。“我联系其他同事,得知有人从去年10月起就没有领到过工资。”李贺告诉记者,该餐厅在营业期间就经常延发、少发员工薪资。餐厅倒闭后,追要薪资更是难上加难。“我是一名普通劳动者,每月工资要用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销。”李贺说。
接到李贺的投诉后,记者积极对接贺兰县人社局,贺兰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工作人员到李贺所反映的餐厅实地查看,发现该音乐餐厅确实已关门停业,便打电话联系餐厅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店铺经营困难,正在寻求转让,暂时无力支付人工工资,但拿到转让费后就立即支付拖欠的人工工资。随后,贺兰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多次电话联系该餐厅负责人,询问其店铺转让情况,并对其进行相关法规宣传。1月15日,该餐厅老板主动联系李贺及其他人,表示愿意结清拖欠薪资。
“为保障个人获得薪资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清楚劳动报酬、发放方式、发放时间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证据。发生欠薪纠纷后,可通过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办公地址或网上投诉渠道进行维权。”贺兰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工作人员建议。(记者 马照刚 王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