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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区产生危废171.2万吨
宁夏发布危废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2025-02-28 07:52:18   
2025-02-28 07:52:18    来源:新消息报

  2月24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投资者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并且有助于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宁夏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告显示,从宁夏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转移的基本情况来看,2024年,宁夏产生危险废物171.2万吨,利用处置172.5万吨(含上年贮存量),其中,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81万吨,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91.5万吨。在转移方面,宁夏跨省转出危险废物19.77万吨,其中,超六成为利用类废物,如废催化剂、精(蒸)馏残渣、废酸等,主要去向为陕西、甘肃、内蒙古;跨省转入危险废物70.16万吨,全部为利用类,如煤焦油、废铅蓄电池、精(蒸)馏残渣等,主要来自内蒙古、陕西及新疆。

  从宁夏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情况来看,截至2月24日,宁夏含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共有87家,危险废物经营能力886.37万吨/年,涵盖收集、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小微企业试点收集能力等多种类型。根据相关数据分析,宁夏已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物化等多种方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过剩。

  基于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给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技术向精深加工延伸发展;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设施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工业园区内部共享利用处置设施,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鼓励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以填埋为主危险废物的高标准利用项目建设。

  对于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以及精(蒸)馏残渣、含铅废物、废酸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议谨慎投资。此外,为降低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与安全风险,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记者 赵锐 实习生 白雨夕)

【编辑】:张剑平
【责任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