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刚拿到精装房钥匙,却被要求补缴2022年至2024年的采暖费,这钱凭什么我出?”近日,中卫市恒大都市广场业主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18909599990反映,因开发商资金链问题,他迟迟没能收房,收房后却面临跨年度补缴采暖费的要求,这让他难以接受。
据该业主介绍,他购买的是恒大都市广场精装房,此前因恒大资金链断裂导致装修停滞,迟迟无法交付。直至2025年4月,他才拿到房屋钥匙、办理完收房手续。可收房仅数月,他就收到供热公司通知,要求补缴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及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的采暖费,这让他十分困惑:“没收房、没入住,甚至房子之前都没装修好,怎么会产生这么多暖气费?”
针对业主的疑问,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区域的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恒大都市广场2号楼已于2022年完成供热入网。“我们收费以供热入网时间为准,不是业主实际收房时间。”该工作人员解释,2022年2号楼整体入网时,开发商已将用户信息录入供热系统,当时大部分业主也已办理入住并缴纳费用。对于该业主“未收房”情况,工作人员则认为,房屋产权归属业主后,即便未拿钥匙,仍应按规定承担采暖费。
但业主并不认可这一解释。他表示,房屋因开发商原因长期处于未装修状态,自己既未享受供热服务,也没实际占有房屋,不该承担此前的采暖费。“要是按入网时间收费,那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责任谁来承担?总不能让业主为开发商的问题买单吧?”
对此,记者联系采访了北京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王军介绍,供热公司以供热入网时间作为收费依据、要求业主补缴费用的主张,缺乏充分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明确,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用热关系的,应当依法缴纳采暖费。就中卫市恒大都市广场业主所涉纠纷而言,2022年至2024年期间,该房屋尚未交付至业主名下,业主尚未取得对房屋的实际控制权与使用权,客观上无法享受供热服务,不符合“事实用热关系”的构成要件。
“这一阶段产生的采暖费,依法应由开发商承担。”王军表示,依据供热条例规定,“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采暖费,由建设单位支付”。若供热公司坚持要求业主补缴,业主可通过向当地供热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智慧 张涛 实习生 黎霁玥 肖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