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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头盔戴与不戴关乎安全大事
2025-10-30 09:32:16   
2025-10-30 09:32:16    来源:宁夏日报

  “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戴与不戴头盔,直接决定了事主的受伤程度。”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了几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直观展示了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戴好头盔是“头”等大事。

  9月下旬,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街与枕水巷交叉路口,刘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通过时,与一辆左转弯掉头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刘某的头部先后与轿车车身和马路道牙发生猛烈连续撞击。所幸,刘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在事故中头部仅受轻微擦伤。

  无独有偶,8月中旬,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与园艺路交叉路口,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摔倒后,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剐蹭。在倒地过程中,王某某的头部与车辆后轮发生刮擦。正是由于王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其头部得到有效保护,头部并未受伤。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9月初,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与康平路交叉路口,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时,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赵某被撞腾空后头部朝下摔倒在地。由于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在碰撞和摔落过程中,赵某头部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直接承受巨大冲击力,导致头部受伤严重。

  另一起发生在中卫市的事故中,吴某某在驾驶二轮电动车时不仅超速,也未佩戴安全头盔。在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后,吴某某面部骨折。

  宁夏交警提醒,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在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能有效保护骑乘人员的头部。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务必汲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违法行为。时刻牢记驾乘电动自行车均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生命安全置于首位。(记者 陈思)

【编辑】:王小梅
【责任编辑】:任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