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已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第二批试点工作。至此,试点范围覆盖全区22个县(市、区),标志着宁夏在拓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提升参保群众养老待遇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实现县级层面试点全覆盖。
2024年8月,宁夏率先在西夏区、永宁县、灵武市、原州区、沙坡头区5个县(市、区)开展首批试点。数据显示,首批试点惠及5070名参保群众,累计发放集体补助14.7万元,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人均增加约30元。
借鉴首批试点的成功经验,全区各地进一步理顺了从登记信息、申报核定到缴费归集、记账公示的全流程操作规范,通过精简办事环节、明确操作标准,不仅提高了经办服务效率,而且确保了资金管理的透明规范,让群众看得明白、领得放心。
“围绕政策宣传,全区各地基层干部化身‘宣讲员’,利用走村入户、节点宣传等契机,将集体补助政策送到田间地头。”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政策宣传中重点为群众算好“经济账、长远账、养老账”,生动解读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了群众的参保热情。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03个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参与试点,将为4.1万名参保群众发放补助资金103万元。(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