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第一批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根据这份免罚清单来看,对拒绝或者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等28种轻微违法行为设定免罚情形,并首次建立了用人单位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这份免罚清单,无疑向人们提交了一份“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法治答卷。
惩治不是最终目的,最好的执法是“刚柔并济”。现在,很多部门都在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创造宽松营商环境。越是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带温度的执法体现人文关怀,就越能回归服务本意,越容易让群众接受、获得群众好感。可以说,看似简单的“免罚清单”背后,体现的正是对不断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追求。
值得注意的是,执法不光要有温度,也得有尺度,“免罚清单”绝不意味着“一免到底”,给违法行为开绿灯。首次轻微违法可以理解,但经教育后仍不能改正,则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惩罚措施,消除不良后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怎样把握好执法尺度,尽最大可能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才是这项工作推进中更需要考虑的问题。(沈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