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这样的话您大概不陌生。1月19日记者获悉,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问题》的提案。
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小区地上车位一位难求,而地下车库利用率很低,有些小区地下车位利用率不及20%。究其原因,一方面开发商较多考虑建设成本回笼和投资预期收益,对所建地下停车泊位“只售不租”,少数开发商即使出租地下停车泊位,比例也很低;另一方面,一些拥有车辆的业主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地下停车位,从开发商处也租不到地下车位,只能将车辆停放到地面车位。
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建议,各市、县(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地下车库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在积极推动实施地上、地下停车差别化收费的同时,出台住宅小区车位租售管理相关政策。在开展源头治理、规范车库(位)租售行为上,要求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现场公示小区车库(位)配置、租售数量、价格等信息,将车库(位)租售办法书面告知买受人。同时,强化存量监管,提高地下车库(位)使用效率。要求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车库(位)租售办法,包括租售比例、位置、价格、分配办法等内容,并进行公示。(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