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近年来,我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化项目生成阶段节约集约用地审核,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综合评价,积极推广节地技术、节地模式,探索符合宁夏实际、具有宁夏特色的节约集约用地方式,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对新增建设用地,强化项目生成阶段节约集约用地审核,用硬措施从源头上对高效用地进行硬约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王运霞向记者介绍,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新建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审批;对超过用地定额标准、达不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要求的项目,坚决核减用地面积。今年以来,通过用地定额审查、节地评价,核减申报用地面积94.71公顷。
对存量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通过分解任务,明确措施、时限、处置标准和强力督办,压紧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宁夏自然资源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建立司法查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涉法涉诉闲置土地案件快审、快结、快执行。今年以来,全区已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4.41万亩,通过“增存挂钩”机制,存量用地折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72万亩。
对低效用地,创新城市低效土地再开发模式,建立城市低效用地开发利用价格评估、认定和补偿机制,对“退二进三”转型升级或开发区以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优先在开发区内安排建设用地或鼓励租赁标准厂房。创新工业园区低效土地再利用模式,鼓励企业改造现有厂区、建设多层厂房,增加的容积率不加收土地出让金,节余的土地可分割入市交易,或通过作价出资、土地入股等方式引进新企业联合开发。强化评价成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研究制定要素差别化配置和奖惩措施、办理土地续期和退出的依据,倒逼企业高质量用地。
为推广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经验,宁夏编制印发了第一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典型案例汇编》,共收集16个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典型案例,包括工业厂房节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节地技术、新能源环保产业节地技术、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挖潜模式5种类型;收集14个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典型案例,包括政府收储(收回)重新供应、市场主体盘活利用2种类型。“每个案例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适用范围等内容,可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并充分利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用地保障能力。”王运霞说。(宁夏日报记者 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