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多部门,召开以“凝聚法治力量,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司法屏障”为主题的环境资源审判理论与实务座谈会,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交流协作,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近年来,我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全面维护国家、社会公共、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创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方式,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以纠纷能化解、判决能执行、环境能修复为目标,推动责任义务落实到位和环境修复取得实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宁夏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当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通报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与会各方达成广泛共识,明确人民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科研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要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以役代偿”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健全与生态环境、林业、水务等部门的协同机制,有效实现生态修复从纸上判决到实地执行的转化。(记者 张涛 刘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