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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范国庆中秋节日期间价格行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费用,禁止价格欺诈等
2025-09-26 09:55:33   
2025-09-26 09:55:33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9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厅向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要诚信守法经营,落实明码标价,维护公平竞争,践行价格承诺。

  根据提醒,各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利用低标高结、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隐瞒不利条件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自觉抵制“天价”月饼、“天价”住宿、“天价”餐饮等不合理价格行为。同时,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对同等交易条件下的消费者实施不合理差别定价。

  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措施,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捆绑销售、价外加费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经营者应合理定价,杜绝节假日期间盲目涨价、恶意违约等行为。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等信息。电商平台及线下经营者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提高价格或擅自解除约定。菜单、电子点餐系统等标价内容应当一致,不得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标价,不得刻意隐匿、缩小计价单位,不得采用“两套菜单”、低标高结等手段欺诈消费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应保障粮、油、肉、蛋、奶、果蔬等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月饼等节令食品经营者应自觉抵制过度包装、搭售贵重物品等变相涨价行为。

  此外,参与促销活动的经营者,不得实施“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公路、铁路、航空客运、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充电设施经营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当明码标价、质价相符。

  节日期间,我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及时通过12315平台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宁夏日报记者 陶涛)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