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评选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37号)精神,经自治区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李海洋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宁夏辖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中国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主要事迹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平罗县支行不断加强内部管理,高效履行基层央行职责,先后有6项工作被确定为全国范围或宁夏辖区试点工作,其中,“两权”抵押贷款“平罗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和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取得突破,形成的100余篇有关工作经验文章和理论研究成果在《金融时报》《西部金融》《宁夏经济》等刊物发表。连续多年获得上级行和地方政府表彰,在系统内外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坚持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持续提升履职成效,先后被评为平罗县、石嘴山市、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西安分行级文明单位。
二、李海洋主要事迹
李海洋,男,回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2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现任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党委办公室专职秘书。该同志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扎实,长期负责行级公文审核,起草各类综合性材料300余篇,认真推进金融委办公室宁夏协调机制相关工作,积极承担调研分析和课题撰写等任务,连续3年被评为银川中心支行“调研之星”,执笔多项课题获得宁夏金融学会、银川中心支行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奖项,多篇文章在《金融发展研究》《金融发展评论》等刊物发表。先后获得银川中心支行“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共产党员”“我身边的共产党员”等荣誉。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以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具体线索。
电话:0951-5099096 5189699 5189697(传真)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215号1楼9003办公室
邮编:750001
自治区中国人民银行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