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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公安普法宣传入人心 群众主动上缴弓弩
2024-04-02 12:14:58   
2024-04-02 12:14:58    来源:宁夏新闻网

  “警察同志,我们家里有一把弓弩,我想上交,你能跟我回家看看吗?”3月31日,兴庆区公安分局玉皇阁北街派出所民警在永康社区开展工作时,社区居民刘先生称要上交一把弓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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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立即随刘先生返回家中,经了解,这把弓弩是多年前刘先生的好友赠予他的,带回家后一直放在家里当摆设。“社区民警经常来社区开展打击涉枪爆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我听完以后心里害怕,也怕伤人,之后就一直放在储物间里不敢使用。”刘先生知道私自存有弓弩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他心中害怕,一直未有行动。当天在社区遇到民警后,他思虑再三不能知法犯法,最终决定主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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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刘先生主动上交弓弩的行为,玉皇阁北街派出所民警给予充分肯定,并鼓励其多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如发现危险违禁物品、枪支弹药等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以便更好地保障辖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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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兴庆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向群众宣传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后果,鼓励辖区群众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并呼吁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藏的枪支物品,有效维护辖区治安环境稳定。

  兴庆警方提示:枪弹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广大市民如在家中发现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上交,以免造成意外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通讯员 张乐楠

【编辑】:胡俊
【责任编辑】:马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