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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微小”违法行为多一些较真
2025-08-06 08:23:33   
2025-08-06 08:23:33    来源:宁夏日报

  近段时间,银川的雨水天气逐渐多了起来,给市民带来了久违的凉爽与惬意。然而,伴随惬意而来的也有可能是懊恼。日前,银川市民白女士载着女儿骑行,当行至一片积水路段时,旁边一辆小轿车疾驰而过,掀起了一片浑浊“巨浪”,瞬间将母女俩“浇”成了“泥人”,茫然无措的孩子也被吓得哭了起来。

  行人被路过的车辆溅上一身泥水似乎是雨天的“常景”,许多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自认倒霉,但这次,白女士没有选择沉默,而是较真起来,拨打了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调取该路口监控确定目标车辆,并联系到了驾驶员,在讲解完相关法律规定后,驾驶员自愿向白女士母女道歉,并赔偿了600元作为衣物清洗及精神补偿。

  此事一经报道,网友纷纷表示“很解气”“极度舒适”,也有人感到惊讶,“原来‘飞车溅水’是违法的,还可以报警”。的确,以往面对这种不快,多数人选择不较真不维权,背后既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畏难情绪,也有对“小事”报警有没有人处理的疑虑。而此次银川交警的“较真”执法,不仅明确表明了态度——报警不仅有人接,接了还会公开公正处理,其本身更是一次极具说服力的普法宣传,既能够鼓励公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给其他人以警示,倒逼更多驾驶员遵规守法,形成正面示范效应。

  一次较真的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生活中,类似“飞车溅水”这样的“恶小”还有很多,倘若没有市民对此类行为的较真声讨,没有交警同志对“小事”“小案”的较真处理,社会公德的底线便有可能一次次被突破,法治的威严也将在无声中被消解。很多时候,我们身边一些不文明的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往往就来自于社会公众的集体漠视与相关部门的不敢担当。当个体选择事不关己放弃较真,当执法部门怕惹麻烦选择回避,违法行为便会在纵容中滋生蔓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微小”违法行为,执法需要有较真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否则,起不到应有的震慑效果,就会损害执法公信力,让不法者更为猖獗。市民自己也不妨多一些较真精神,让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普遍的处理,如此,才能树立起法治的权威,让法律条文真正走进人们的生活,成为人人遵守的行为准则。

  当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不仅是一种社会进步,同时也对行政、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能督促更多执法人员以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落到实处,有力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沈琪)

【编辑】:王小梅
【责任编辑】:任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