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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石嘴山中院:强制交付34套涉案房屋
2018-12-10 19:01:50   
2018-12-10 19:01:50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12月10日上午9时15分,“决胜执行难,石嘴山法院在行动”采访团跟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大武口区大湖公馆,见证一起涉及35套房屋的强制交付过程。随同执行人员到场见证监督执行的不仅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有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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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人员首先来到大湖公馆小区门口的宁夏泰和昊翔物业公司。接到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宁夏泰和嘉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某已经等候在物业公司。

  “我们是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今天前来强制执行交付宁夏泰和嘉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案的35套房屋,希望你们积极配合。”石嘴山中院执行法官王正栋告诉刘某。

  刘某开始有意见,认为其中16套房屋公司已经抵顶给案外人王某,法院不应该执行。执行法官释法说明,这些涉案房屋已经在去年7月份的时候,法院做了查封,不允许进行交易处置,但是开发商泰和嘉翔公司置若罔闻,仍然进行交易抵顶给案外人王某,且在执行中,王某的执行异议已经被石嘴山市中级法院驳回。随后,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进入正常执行程序,开发商应该无条件配合执行。经过做工作,泰和昊翔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向执行法官交付了19件案件的房屋钥匙。“剩余的16套也要一并交付,你们不交付,我们就要依法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再次正告开发商委托代理人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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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执行人员来到大湖公馆1幢3单元门口,法警很快在楼门口拉起警戒线,执行法官则上楼前往涉案房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见证下,执行法官请开锁师傅打开了没有钥匙的房子。在三楼一座房屋里,执行人员发现了两辆山地车,公证处人员进行了清点登记造册,随后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宁夏建工集团公司,赶往下一个涉案房屋。

  在该单元6楼一座涉案房屋中,居住者李某说他是在2017年八九月份的时候,从中介手里买来的房屋。当时准备装修入住的时候发现了房屋门口法院的查封公告,他就去问中介,但是中介却告诉他,该房屋没有问题,他就交了15万元首付,房屋至今也无法办理过户,剩余的款项也没有交。

  执行法官现场询问,李某承认自己在买房的时候没有去房屋产权中心或者石嘴山市中院进行过查询,只是相信了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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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房主李某明知法院查封了该处房产,还进行交易入住,按照法律应该无条件搬迁,造成的损失由他自己承担,但是考虑到他也是一个受害者,已经装修入住,法院希望李某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将剩余的房款交给申请执行人宁夏建工集团公司,这样也帮助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变现,有效保护了涉案当事人各方的权益。

  石嘴山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姜敏介绍说,2017年5月19日,在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泰和嘉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石嘴山仲裁委员会裁决泰和嘉翔公司支付宁夏建工集团工程款及利息、仲裁费、鉴定费等,共计2986万余元。因泰和嘉翔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宁夏建工集团向石嘴山中院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6月19日,石嘴山市中院立案执行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同年7月18日,石嘴山市中院依法查封了泰和嘉翔公司名下位于大武口区大湖公馆1幢3单元、1幢4单元共计35套住房。同年8月17日,泰和嘉翔公司向石嘴山市中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执行案件因此中止执行。2017年9月8日,该院裁定驳回泰和嘉翔公司的申请。中止执行的事由消失,该案继续执行。

  2017年12月10日,案外人王某以石嘴山市中院查封的大湖公馆1幢3单元、1幢4单元35套房屋中的16套房屋已于2016年4月28日抵顶给其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两个星期后,石嘴山市中院裁定驳回案外人王某的执行异议请求,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该案执行中的障碍全部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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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执行过程中,因宁夏建工集团债权不能及时回收,引发被欠薪农民工多次群体性上访。经石嘴山市中院多次接访、协调,依法从协助执行单位石嘴山市住建局执行到位应付泰和嘉翔公司购房款240万元,并及时支付建工集团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查封的35套房屋,经法院依法委托评估、网络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二拍流拍后,宁夏建工集团公司申请以二拍流拍价2298万余元接受房屋,以物抵债。2018年10月26日,针对宁夏建工集团的以物抵债申请,石嘴山市中院裁定将35套房屋作价2298万余元交付宁夏建工集团抵顶债权。

  由于被执行人泰和嘉翔公司拒不配合,12月10日,石嘴山市中院对涉案35套房产进行强制腾退,现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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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挥中心!报告吴院长,我们在大湖公馆强制交付目前进行顺利!请指示。”“好的,大家辛苦了,你们在现场如果有什需要支援,及时联系汇报,确保顺利进行。”在执行现场,执行局副局长、一庭庭长王正栋向坐镇指挥中心的副院长吴国云汇报了现场的情况。

  截至当日13时,涉案房屋完成交付34套,另有一套由于案外人李某已经实际居住,法院暂缓交付,再组织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宁夏建工集团公司协商,完成房屋交易变现,支付给申请人。

【编辑】:胡俊
【责任编辑】:马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