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期】
2021年3月,宁夏公安办理了首起网络服务第三方提供者不履行网络风险消除和告知义务案,为全区网安部门办理此类行政案件提供了有益的法律实践。在《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5周年之际,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军针对这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行为进行分析。
宁夏新闻网记者 王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