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青山不语,苍天含泪。7月23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局长、四级高级警长王大为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吴忠市殡仪馆举行。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启动以来,王大为连续作战,始终坚守在一线岗位,7月20日晚,王大为在带队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殉职,终年50岁。
上午9时,遗体告别仪式正式开始。告别大厅内挽联高悬、花圈绕护、哀乐低回,参加仪式的全体人员集体默哀致敬;现场介绍了王大为生平和事迹,宣读了唁电,回顾了他为公安事业不懈奋斗、为党和人民鞠躬尽瘁的一生。随后,全体人员眼含热泪,向王大为遗体三鞠躬,并依次献花告别,寄托深深的哀思。
据了解,王大为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马家湖派出所所长,东塔派出所指导员,金积镇派出所所长,金银滩派出所所长,利通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家滩公安分局政委、局长、四级高级警长。先后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嘉奖3次,先进个人4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从警30年来,王大为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在工作中时刻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冲锋在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用生命和热血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王大为殉职后,公安部、宁夏公安厅专门发来唁电,对王大为奋战一线,忠诚履职、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给予高度肯定,并就做好抚恤慰问等工作作出要求。各级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表示哀悼。有关部门专程看望、慰问王大为家属,其生前战友、同事、亲朋好友以各种形式对王大为牺牲表达沉痛哀悼。社会各界人士也以各种形式表示悼念缅怀之情。(图片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