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张纡)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积极传播安全文明交通理念,近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组织全区交管部门结合“七进”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掀起冬季宣传热潮。
银川交警兴庆区一大队民警走进北苑社区、景墨社区、雅苑社区、银虹社区,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单,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讲解横穿马路、闯红灯、逆行的危险性,并提出预防措施。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银川交警金凤区二大队开展多样活动助力头盔佩戴习惯养成。在重点治理区域,民警将以反光材料制作的绿标和红标交警头像分别送给按规定和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驾驶员。绿标头像上写着“您是最美交通参与者”,红标头像上写着“请您佩戴头盔安全文明骑行”,以此促进驾驶人自觉佩戴头盔。
石嘴山市交警分局民警在大武口区长胜村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暨“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为电动车粘贴反光标识,并赠送安全头盔,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在石嘴山市第九中学,大武口交警大队组织学生、家长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讲活动。宣传民警对新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内容进行了解读,结合中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的真实案例视频,以案说法,讲述了未满16周岁人员骑行电动车所引发的惨痛事故。要求家长杜绝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出行,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吴忠交管一大队联合上桥镇劝导员深入牛家坊村民宿建筑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人员结合秋冬季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讲解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的驾车注意事项,向工人们普及了新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关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路行驶、法律责任等内容,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出行安全。
吴忠交管二大队宣传员走进辖区第七幼儿园,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课。宣传员为孩子们讲解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来历,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让幼儿通过认交通标志、看视频短片、学交通指挥手势等不同方式了解交通安全知识,让“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一看二慢三通过”等安全知识深入童心。
固原各交警大队联动辖区企业、学校、大型商超等共同开展“亮屏行动”,通过张贴海报、“点亮”沿街LED屏幕等方式,滚动播放主题宣传语和冬季出行安全提示,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让122“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宣传主题深入人心。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政府街警务室走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拒绝“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宣传人员以典型酒醉驾事故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事故案例带给当事人及其家庭的伤害,并详细讲解了醉驾入刑背景、认定标准及处罚等,使大家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牢记“开喝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中卫市工业园区交警大队联合运管部门,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及宣传工作。在开展安全检查的同时,大队民警和运管局工作人员围绕今年122宣传主题“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驾驶员、押运员详细讲解了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醒驾驶员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麻痹大意思想。
中卫市沙坡头区交巡警一大队联合辖区爱心驿站对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宣传民警通过展示交通标志、标牌,采用现场提问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安全过马路、识别交通标志及其作用、安全乘车等常识。特别强调横穿马路、在道路上逗留玩耍、乘车时将头或手伸出车窗外等一系列危险行为的危害,叮嘱同学们牢记交通法规,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图片由宁夏交警总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