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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淘汰70%!宁夏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等淘汰更新
2025-07-08 21:53:58   
2025-07-08 21:53:58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为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进一步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宁夏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到2025年12月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的70%,基本完成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2026年全部完成淘汰。

  根据《方案》,本次淘汰对象主要为两类:一是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国三及以下中、重型柴油、汽油货车,以及2010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气货车;二是2010年9月30日前生产的国一及以下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含农业机械)。淘汰工作坚持“分类引导、便民高效”原则,通过差别化补贴政策鼓励车主主动淘汰,并设立联合服务窗口优化审核流程,确保政策落地便捷透明。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针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对于提前报废的车辆,中型货车根据使用年限可获得1.0万至2.5万元不等的补贴,重型货车补贴标准为1.2万至4.5万元。若报废旧车后新购新能源货车,可在报废补贴基础上额外享受新能源购车补贴,中型新能源货车补贴3.5万元,重型按轴数分为二轴7.0万元、三轴8.5万元、四轴及以上9.5万元。

  我区将按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付相关规定发放国三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补贴淘汰车辆,财政部门同步加强资金保障。

  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我区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统筹非营运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并严查重点区域货车排放;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严查报废车辆上路,禁止国三货车异地转入;商务部门监督拆解企业规范处置报废车辆;住建部门推动施工工地等领域的机械更新。

【编辑】:杨洲
【责任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