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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间谍工作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2025-07-25 21:43:47   
2025-07-25 21:43:47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2025年9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间谍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宁夏反间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规定》系统构建了反间谍工作责任体系,自治区国家安全机关主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工作,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支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做好本辖区内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外事、邮政管理、电信管理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情况会商、执法协作、案件移送等反间谍安全防范协作机制。各级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反间防谍职能作用,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线索。鼓励、支持反间谍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设施、设备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作用,提升反间谍工作水平。对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违法拍摄涉密场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置,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规定》明确强调公民和组织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予以协助配合,如实提供;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发现的间谍行为、线索或者有关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履行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保护。任何公民和组织可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举报间谍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线索或者有关情况。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国家安全机关根据违法线索查证结果、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举报发挥作用情况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出国(境)考察、学习、交流等人员加强反间谍安全防范及保密行前教育、境外管理和回国(境)访谈工作。同时,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责令改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编辑】:杨洲
【责任编辑】:任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