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9月28日,宁夏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5年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聚焦涉气重点行业领域。此次公布的3起案件,从汽修门店到建材企业,再到新材料公司,揭示了不同规模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展现了生态环境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强化行刑衔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案例一:汽修厂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行”被查处
2025年5月14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银川市个体经营某祥汽车修理厂喷漆房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形同虚设:光氧催化设备电路故障无法开启,活性炭吸附箱内竟未填装活性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未经有效处理便直排外环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相关规定,最终被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此案警示规模较小的服务行业,必须切实履行环保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案例二:无人机巡查揭穿建材公司“表面遮盖”
2025年5月15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利用无人机对盐池县某锐建材公司进行巡查,清晰发现其厂区南侧露天堆放约13万吨煤矸石,仅顶部简单覆土;北侧护坡及破碎车间附近大量物料未遮盖,未采取要求的密闭措施。环评明确要求煤矸石应储存于全密闭原料仓。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被处以一万元罚款。案件展示了科技赋能执法,让违法堆放行为无处遁形。
案例三:逃避监管排废气被重罚并移送公安
2025年3月24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监控线索,查获一起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宁夏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车间生产期间,竟停运废气引风机,打开活性炭吸附箱箱门,断开连接管道,致使有毒废气未经法定排放口,直接从箱门逸散排放。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相关规定,被处以十万元罚款,并因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