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行业提升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关键环节,制定印发涵盖区、市、县三级的《烟草专卖监管执法主体责任常态化监督办法(试行)》。
《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区各级烟草专卖局对本级或下级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管执法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活动,进一步明确区、市、县三级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及范围,细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大执法事项决策等五方面监督重点内容,实现全区烟草专卖执法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形成常抓抓长的常态化监督管理体系。
下一步,宁夏区烟草专卖局将严格落实《办法》要求,以自查、检查、督办等形式履行好常态化监督责任,强化对监督质效的评价与运用,切实提升区、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常态化监督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区烟草专卖监管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