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因高额彩礼使得一方家庭背负沉重经济负担的同时,也给婚姻埋下不稳定因素,致使涉彩礼返还民事案件时有发生。
近日,沙坡头区法院调解处理一起涉彩礼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自由恋爱,于2023年5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及生活习惯不同等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再加上双方共同生活仅7个月,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16万元及“三金”首饰。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释法明理,从情理法多角度为双方进行分析并结合本地的风俗习惯和实际情况,解释彩礼的性质和法律规定的处理原则,引导双方共同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被告当庭退还原告彩礼4万元及金手镯一只、金耳坠一对、金项链一条,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2024年以来,沙坡头区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涉彩礼案件3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8件,其中当庭退还彩礼20.1万元、当庭返还金首饰8件。对于此类案件,沙坡头区法院坚持审教结合的调解理念,将调解贯彻于涉彩礼案件审理全过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通过多层级、递进式的普法、释法工作,向当事人阐明诉讼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不利。让普法、释法起到预防针的作用,使当事人在充分预估案件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决策,避免当事人不当猜测,并进而采取过激措施的可能,努力实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