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还担心开庭会让孩子受委屈,没想到法庭考虑得这么周到,不仅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还保护了孩子的心理,太感谢了!”庭审结束后王女士对法庭的处理方式表示由衷感谢。近日,迎水桥法庭打破传统庭审模式,将司法关怀前置,依托未成年保护工作室,以“未成年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通过工作室庭前沟通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既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了诉讼对孩子心理的冲击。
据悉,本案原告系一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于2025年初协议离婚,约定原告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需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被告以经济压力增大为由拖欠抚养费金额已达6000元。王女士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学费等开支,压力较大,在多次协商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发现本案的核心矛盾虽为抚养费支付问题,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若简单开庭审理,可能会让孩子直面父母之间的矛盾,对其心理健康造成潜在影响。“抚养费纠纷的本质是为了孩子的成长,不能让诉讼成为伤害孩子的‘二次利刃’。”承办法官在案件讨论时强调,基于此,法庭决定启动未成年人案件特别处理流程,将庭前沟通环节设置在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进行。
庭前工作在整体氛围轻松而温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进行,法官从孩子的生活、兴趣爱好等日常话题切入与孩子交谈起来,让原本紧张攥着衣角的孩子逐渐放松了神情。在向家属了解抚养费拖欠情况及目前面临的困难后,电话联系未到庭的被告从法律规定与亲情责任双重角度出发,释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拖欠抚养费不仅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表明会处理好问题的,随后便再联系不到被告,法庭无法主持调解,最后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后续案件回访中王女士表示被告已按照判决履行义务。
通过“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机制,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为载体化解抚养费纠纷,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更让司法的温度直抵人心。迎水桥法庭庭长苟飞飞表示,未来,法庭将继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的功能,探索更多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司法保护模式,用严谨的法律程序与温情的司法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通讯员 纪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