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罗县财政局立足职能定位,以强化资金监管为切入点,通过规范管理流程、精准投放资金、提升使用效能等举措,有力保障了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在精准争取资金方面,平罗县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能,积极对接相关厅局部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各部门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已争取到位2025年农林水专项资金52094.78万元,主要包括中央及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25053.5万元、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闽宁协作资金12542万元、“三北”工程补助资金7558万元等,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为规范资金支付流程,该局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全力保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共计争取到位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42万元(含闽宁协作资金100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4166万元,全力支持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现代设施农业等优势产业发展。同时,指导和规范项目实施部门严格遵守衔接资金支付流程,规范使用衔接资金,督促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做好衔接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凝聚起最大合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
为强化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平罗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平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大排查工作,对扶贫项目资产底数、确权移交程序、资产处置流程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修订了《平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界定、资产出租、资产报废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强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扶贫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各主管部门切实承担本单位占有、使用扶贫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确保所有资产全部纳入监管。
此外,在高效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惠农补贴方面,截至目前,已争取到位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520万元。平罗县财政局积极与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对接,严格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平台”及时足额将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及时准确将此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支付资金6382.53万元,支付率达97.89%。(记者 周丽华 通讯员 卢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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